2011-01-17 14:07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湖北省关于成立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申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建[201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 210号)已于2010年11月30日下发执行。为坚持扶优扶强,促进中央在鄂龙头企业、省内骨干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切实做好申请新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申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有关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申办政策;统筹协调新特级资质申请工作中有关问题,统一部署有关行动;指导各地、各企业特级资质就位、申请及组织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李德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常务副组长: 毛传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兼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 张 弘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张晓曦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李昌阳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处长
刘中强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质安处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
办公室主任: 李昌阳(兼)
办公室副主任:杨 武 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市场处副处长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