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10 08:5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征求《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标准》意见的函
建市招函[2010]10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市[2005]138号)、《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07]9号)要求,我司组织起草了《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记录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稿的电子文档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请各地方、各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研究,提出意见,并请于2011年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
该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我们反映。反馈意见请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招投标监管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或发送电子邮件至ztb@mail.cin.gov.cn
建筑市场监管司
联 系 人:明 刚 朱金山
联系电话:010-58933262
部信息中心
联 系 人:秦海春 王 薇
联系电话:010-58934536
附件下载: 1.全国建筑市场注册执业人员不良行为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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