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考函〔2011〕2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东营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上述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具体日期及详细报名工作流程见附件1.
(二)上述执(职)业资格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全市共分市直、三县两区、胜利油田七个报名点,符合条件的考生请登陆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dyrsks.gov.cn)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选择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由单位核实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单位人事部门持本单位报考人员相关材料集中到确认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2011年度各执(职)业资格考试审核时间为所规定的工作日期间,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办理审核业务。(详见附件1)
市直报名点资格审核地点、联系方式见下表:
考试名称 | 审核人 | 咨询电话 | 确 认 地 点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韩老师 | 8330682 | 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 5楼509室考试中心(二) |
监理工程师 |
其它报名点资格审核地点、联系方式见下表:
报名点 | 联系电话 | 确 认 地 点 |
东营区 | 8208736 | 东营区政府13楼1310房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河口区 | 3885671 | 河口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
广饶县 | 6926970 | 广饶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股 |
垦利县 | 2521353 | 垦利县科干办 |
利津县 | 5622992 | 利二路295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
胜利油田 | 8556001 | 胜利油田职改办 |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各执(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2.
三、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1998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项考试答题所用草稿纸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三)各执(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
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四)准考证的发放
各执(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5月23日至29日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考生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五)考试收费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7〕174号文件执行,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执行,即每人每科57元。
四、除以上内容外,各执(职)业资格考试的信息管理、考场设置等考务工作均按照2010年有关考务文件的要求执行。
附件:
1、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流程.doc
2、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表.doc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联系方式:010-82326699 / 400 810 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