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建勘设科发[2011]4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 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0]128号)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注册人员数据库,方便社会公众网上办事和为社会提供真实、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我厅决定,从2011年1月16日起,启用四川省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二级注册系统”),在原有办理程序及相关附件材料的基础上,开展网上办理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办理注册业务的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上网自查。2011年2月15日前,各有关企业及单位使用本企业原有“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cjst.gov.cn),进入“省二级注册系统”,对本企业的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数据进行自查,上传已注册人员照片。重点检查本企业注册人员的信息是否准确、有无漏报或误报。若发现存在问题,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管委会办公室。
(二)管理部门核查。2011年3月1日前,我厅完成对各企业上报的注册人员数据的核对和认定,制发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信息卡。
(三)网上申报试运行。2011年1月16日起,“省二级注册系统”试运行,启动网上办理二级注册相关业务。企业通过“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省二级注册系统”,填报数据,打印出带条形码的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会同所需的附件材料按相关规定提交主管部门办理。
(四)网上申报正式运行。2011年3月1日起,“省二级注册系统”全面运行。全省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全部通过该系统办理网上申报业务。
企业在网上办理注册业务时,应认真核对和补充企业基本信息,核对注册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号、印章号、注册有效期等信息。
“省二级注册系统”的操作手册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中心”和“省二级注册系统”发布。
二、网上办理注册业务的组织服务工作
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全省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组织实施和办理机构。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负责“省二级注册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在网上办理二级注册业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可与省管委会办公室或厅信息中心和联系。
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网上申报
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网上注册申报,在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建注函(2009)50号)规定进行申报的同时,还应进入“省二级注册系统”填报相关信息,以保障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服务和行政审批工作需要。
四、联系方式
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任志宁
联系电话:028-85568202
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联系人:赵伟杰
联系电话:028-85533312转3号键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