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西省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为1月4日-12日
赣人社字〔2010〕564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7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5月28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5月29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下午 2:00—6: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1年1月4日9:00—12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1月11—13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1月16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资格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人办发〔1997〕105号)文件关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
三、考试科目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为合格;参加2个科目(即免试2科)考试的,当年全部通过为合格。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请考生注意: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并按相关要求作答。阅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7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L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21.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 2.免二科 | 01.监理工程师 |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4.考四科 | 01.监理工程师 |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3.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 4.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
五、报名办法
本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进入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必须牢记),注册成功的考生打印《报名表》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人保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江大南路19号)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南昌以外省直、中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各设区市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均须原件审查,并提交相应复印件一份),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或在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的证明一张。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条件者,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对于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三)网上缴费。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页面查看确认结果,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完成缴费后,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准考证打印。2011年5月24日9:00--27日17:00缴费成功考生可按时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收费
按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7〕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的规定执行,即考务费为每科57元。
请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1、2011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