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日照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1年度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职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7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6月12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上午9:00-12:00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上午9:00-12:00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三、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人发[2000]1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参加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2000年12月22日),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对在《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分别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
四、考试报名
2011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rz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图像清晰,彩色黑白都可,非生活照,jpg格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20kb以下),下载《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单位核实并签字、盖章后,市直报考人员由单位汇总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和平饭店四楼)缴费并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各区县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到本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费,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盖章)后集中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确认。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9日至2月9日,现场确认及网上缴费时间为2011年2月10日至2月18日。
现场确认,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点击“查询修改”,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录,点击“网上缴费”,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系统只支持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
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
考生可直接在网上(网址http://www.rz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时间为考试前一个星期。
五、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试卷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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