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6 11:46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 第71号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的有关规定,我厅于11月18-19日对申请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义的,应在公示期内根据已申报的材料提出书面陈述意见(不得增加新人员、业绩等资料),按申报程序报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二、对申请企业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疑义的,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报,举报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和真实电话。
三、本次公示时间:2010年12月1日-12月7日(5个工作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南路1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楼一楼,邮编:430071,电话:027-68873073.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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