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7 10:29 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关于对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粤建科函〔2010〕673号
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以及国务院2010年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0年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计划,2010年10月25日至29日,我厅组织七个专项检查组,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建筑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阅图纸和现场察看等方式,对各市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的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212个项目,其中检查设计图纸检查了119份,检查施工现场93个。设计图纸检查结果评价为好的有30个,评价为中的有80个,评价为差的有9个;施工现场检查结果评价为好的有22个,评价为中的有60个,评价为差的有11个。通过检查发现违反建筑节能法规和强制标准并下发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有12个(详见附表1),占全部检查项目的5.6%.检查情况表明,全省各地不断加强了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大部分市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建立健全了建筑节能工作的规章制度,强化了对新建建筑的节能把关,加大了建筑节能的可再生能源再建筑应用的示范建设,有计划地开展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促进了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建筑节能的法制和规划建设进一步加强
全省大部分地区认真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加强了建筑节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各市基本做到中长远规划相结合,既有五年规划,又有年度计划,并将建筑节能的各项措施和目标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中实施,做到有规划、有检查、有考核。不少市在节能规划的基础上,还编制了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等多项规划,如珠海市编制了《珠海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09~2015)》、佛山市编制了《佛山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规划(2009-2020)》等。不少市已经启动了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建筑节能的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大部分市制订了建筑节能的规章制度,深圳市于2007年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了《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条例》。珠海市先后出台《珠海市建筑节能办法》、《珠海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要点》等办法。《广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已纳入2010年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建筑节能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有效地促进了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依法管理。
“十一五”期间全省的墙材革新工作机构得到了加强,经统计,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15个设置了专门的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其他的6个有3个在建设局内部挂了牌子,没有增加经费和编制;3个既没有专门管理机构,也没有挂牌子,但都有承担墙材管理的职能。
(二)新建建筑节能把关成效明显
全省各市都建立了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备案制度,新建项目基本上能够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设计、审查和备案。大部分市施工现场都有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和质监机构基本上能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相关文件、标准及相关强制性条文,节能措施得到较好的落实。全省各地加大了建筑节能监督检查的力度,不断增加了检查频率和检查项目,在迎接全省大检查的自查中,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共抽查了24个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24个项目的施工现场,涉及建设单位26家,设计单位24家,施工图审查机构14家,施工单位23家,监理单位24家;珠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从4家审图机构中随机各抽出5个住宅项目,总计20个项目进行了建筑节能设计检查,对40个在建项目进行了施工现场检查;中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10项公共建筑和8项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和图审进行了抽查。其他市都对本市的建筑节能工程进行了认真的抽查,并对检查中发现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条文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经统计,目前全省设计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了96%.
(三)建筑节能宣传工作不断深入
全省各市不断加大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刊、网络、论坛、宣传小册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提高了社会各阶层的建筑节能意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建筑节能水平。如中山市在建设信息网上制作《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宣贯动画,印制《建筑节能知识》小册子向群众派发;河源市结合建筑节能宣传周活动,在宣传栏、建筑工地等张挂建筑节能宣传标语800多幅,并经常组织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干部、职工学习《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大部分市也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现场经验交流会和参观学习等方式深入广泛地开展了建筑节能宣传活动,江门市举办了2010年建筑节能培训班(新墙材革新),参加培训人数达200多人;清远市举办了新型墙材技术推广培训班,组织设计、监理、施工企业、墙材生产厂家等300多人参加了学习。通过深入广泛地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建筑节能的意识,为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建筑节能工程示范工作稳步开展
各市积极培育节能示范工程项目,通过建立各类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并组织参观、现场观摩、技术研讨等多种方式,使建筑节能产品和技术得到更好推广。如深圳市近5年确立了26个太阳能示范项目,其中17个为国家太阳能示范项目,市政府安排了6000万资金,专门用于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作;珠海市积极将太阳能光电项目上报国家太阳能光电示范项目,其中大万山岛(万山区)光伏发电和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光伏发电两个项目被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江门市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了鹤山市雅图仕印刷技术培训大楼、江门市五邑中医院培训基地和江门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等3个建筑节能示范工程;中山市批准了中山市新福利院工程为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等。通过建筑节能工程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扎实推进
全省各市加大了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推广应用力度。深圳、珠海和佛山等市完成了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积极向国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多个项目获得了国家的财政补贴。全省各地都加大了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力度,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目前,如深圳市太阳能光热面积已达到了821万㎡;广州市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达到了140万㎡;东莞市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达到了37.8万㎡;韶关市太阳能光热的应用面积达到26万㎡.江门市印发《江门市推进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大力促进LED产业,推广节能产品在建筑中应用;中山市开展了“中山市中心城区绿色照明”专项规划研究,大力推广LED节能灯具,充分利用社会经济投入,将节约的电费作分成返还给投资者,为全省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提供了经验。
(六)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逐步展开
在积极建立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项目的同时,各市也不断探索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方式和方法,逐步展开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如广州市通过对商业建筑引入合同能源管理、装修改造工程严抓建筑节能设计等方式完成了对爱群大酒店、广东外商活动中心、正佳广场等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取得了业主、能源服务商、政府“三赢”的效果;珠海市将“市一中高中部”、“海泉湾一期项目”、“珠海报业大厦”、“人民医院”、“珠海渡假村”等5个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列为市2010年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改造总面积为26万㎡;江门市鹤山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投资800多万开展了真空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水泵系统、供配电系统和照明系统5个方面的节能改造;潮州市完成了对居住建筑玻璃贴膜的节能改造约8200平方米,并对市中心医院、金山中学、韩山学院等单位加装了太阳能供热系统;揭阳市完成市区内7条市政道路灯更换LED节能灯的改造;其他市的节能改造工作也逐步展开。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已逐步被社会接受,政府激励措施相继推进,为我省既有建筑的改造工作创造了美好的前景。
(七)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和公示工作逐步推开
自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之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组织省建筑科学研究和各地市建设主管部门人员开展统计培训。目前,全省已有120多人参加了统计培训,掌握了建筑节能统计知识。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四个地市列入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居住和中小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试点城市。截至10月底,上述四市共完成了3万多栋居住和中小型公共建筑基本信息的统计,其中有能耗数据的超过了1万多栋,除了上述四个市,其他非试点城市也开展了两类建筑的统计工作,全省21个地级市共完成了2461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能耗统计,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为53.4kW/㎡.y,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为79.2kW/㎡.y.
已开展能源审计工作的城市有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等7个城市。截至10月底,广州市正在开展能源审计的建筑有15栋;佛山市完成了9栋建筑的能源审计,正在开展的有6栋;珠海完成了10栋,正在开展的有5栋;东莞完成了10栋,正在开展的有5栋;中山完成了10栋,正在开展的有5栋;惠州完成了10栋,正在开展的有5栋。
全省各地市积极开展了能效公示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有16个城市向社会公示建筑能效,公示建筑达963栋。
通过能耗统计、审计,基本摸清了我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现状,为今后开展能效公示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了依据。
(八)墙材革新工作不断上新水平
“十一五”以来,我省一直把墙材革新工作作为建筑节能的重点内容之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规范新墙材专项基金的管理,加大 “禁止实心粘土砖”的执法力度,加强对新型墙材和建筑节能材料产品的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送检和抽检制度,加大宣传和培训等多种手段推进墙材革新工作,取得显著的成效。据统计,目前全省有新型墙材企业572家,2010年新墙材应用量达到了130多亿标准砖,新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3.86%,年节约土地22770亩,节约能源约179万吨标煤,减排二氧化硫约35880吨。
全省各市严格按规定加强了全省墙材专项基金征收和管理工作,对没有纳入新型墙材目录、没经备案的坚决不予基金退还,并严格按规定将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发展新型墙材料科研开发及技术改造等建筑节能工作,如广州市利用专项基金支持市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的新墙材技改项目和广州大学《蒸压瓷渣砖及应用技术研究》科研;深圳市设立了深圳亿东阳建材有限公司等3家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示范基地,以点带面,形成了砼空心砌块、加气砼砌块、空心轻质墙板、复合墙板的多品种、多系列的产品体系,培养一大批具有丰富墙改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专业人才。
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努力下,我省第一、二、三批城市名单中广州市、深圳市、汕头市、佛山市、潮阳市、中山市、南海市、东莞市、珠海市等市都已经100%完成了“禁实”工作,其中广州等城市还逐步实现了从禁止实心粘土砖到禁止粘土类墙材的过渡。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也发现了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存在不少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建筑节能的管理力量依然比较薄弱。全省有三分之一的城市未设立建筑节能专门机构,行政管理人员基本是机关科室和散装水泥管理人员兼职,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严重影响了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二是不少市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不健全,目标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影响了建筑节能规划的实施。
三是缺乏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和建筑节能经济激励政策,影响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应用等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四是节能设计水平有待提高,施工阶段节能措施有待加强。不少设计单位建筑节能设计水平不高,普遍存在为满足节能设计而盲目使用高性能材料的情况,导致实际施工中难以落实变更修改较多;不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审查后未盖公章和注册章;有些设计变更后,未对施工方案进行相应修改;一些项目不按图施工,部分工程未及时组织节能分项工程验收,缺少施工及验收记录。
五是建筑节能产品和材料的检测工作严重滞后,大部分市既没有相关检测设备,也缺乏相应的检测技术,检测工作难以开展。
六是“禁实”仍需加强,被国家列入限时“禁实”名单的城市中,仍有茂名市、高州市、雷州市、英德市、清远市、廉江市、信宜市、吴川市、化州市等城市未完成“禁实”任务,影响了全省的“禁实”工作步伐。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开展低炭示范省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关键的一年。对于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如何开好头,迈好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针对这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建筑节能的法制和机构建设。要加快建筑节能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的配套制度和措施,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依法管理。要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大管理力度认真履行建筑节能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科学编制“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要认真总结“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所取得的经验,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完成“十二五”建筑节能规划的编制工作,报本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要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到有关单位和个人,明确建筑节能目标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建筑节能工作做到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确保将建筑节能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大对建筑节能工作的扶持力度。各地要积极探讨扶持建筑节能的激励政策,逐步建立完善建筑节能的财税补贴、价格优惠等激励政策,积极培育建筑节能的市场机制,促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大建筑节能技术培训的力度。要继续加强对设计、审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增强相关人员的建筑节能意识,提高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水平,促进建筑节能人才的稳健成长。
(六)加强建筑节能监管。要加大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强化施工图审查备案和施工阶段执行节能情况的检查,切实防止施工图审查与实际施工两套图纸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产品和材料的质量检测和把关,加大对违法责任单位的处罚力度。
附:1. 2010年全省建筑节能检查发出执法建议书情况一览表
2.2010年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与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情况一览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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