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4 10:47 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市建管处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施工监理劳务企业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了加强绍兴市区施工、监理、劳务企业的管理,根据《关于统一建筑市场准入和诚信保证金管理办法》(绍市建管[2009]74号)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绍兴市区施工监理劳务企业备案管理规定》(下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该《管理规定》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处反映,以便改进和完善。今后凡参加市区工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劳务企业,必须按《管理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已取得《绍兴市区建筑、监理、劳务企业诚信手册》的施工、监理、劳务企业,请对照本规定于2010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由我处在年审时进行复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