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30 14:09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东区梦龙湖文昌阁边坡支护工程,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寿发改投资[2010 ]19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新区存量土地出让筹集,招标人为寿宁县梦龙文化公园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寿宁县县城东部新区文昌阁北侧山坡 ;
2.2.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3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预算书及图纸所含内容 ;
2.4.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宁德市建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6.2设计单位: 福建省建研勘察设计院 ;
2.6.3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为宁建筑[2010]27号文所列之“宁德市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B类预选承包商名录”的承包商;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无其他在建工程且为投标人本企业员工;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边坡支护(锚杆)的工程 ;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1 年 1 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寿宁县解放街335号 )购买招标文件;700 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 1月 12 日 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寿宁县梦龙文化公园 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 寿宁县胜利街335号建设局四楼,邮编: 355500 ;
电话: 0593-2173303 传真: 0593-5522205 ;
联系人: 钟 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德市宁川路新亚广场牡丹阁4D 邮编:352100
电话: 0593-6166918 传真:0593-6166919
联系人: 张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寿宁县建设银行
开户名称: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87507050000321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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