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4 09:02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0]421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水务局的委托,就洛阳市洛河西延伸段白村渠首改建工程监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10]441号。
二、采购项目:洛阳市洛河西延伸段白村渠首改建工程监理项目。资金来源:市水务局市场运作筹集资金。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水利工程甲级以上(含)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建设部或水利部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2 、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 2010年12月23日起 至 12月30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洛阳市财政局办公楼附二楼221室)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0年12月31日上午 9:30 .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洛阳新区市府东街洛阳市财政局办公楼附二楼222室)。
联系人及电话: 王 先生 齐 先生 0379-63212635 63205572(传真)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 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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