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吉晓朋等23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周葆颖等33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李亚侠等5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吕世洁等582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刘华等10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王传章等28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饶斌等2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杨晨等65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4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
1.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3人).xls
2.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33人).xls
3.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582人).xls
4.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87人).xls
5.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65人).xls
6.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5人).xls
7.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10人).xls
8.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2人).xls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