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6日开始发放省直考生2010年一级建筑、二级建筑、上半年翻译、质量、招标、环评、注税、社工、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省直考生,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本局定于2010年12月6日开始发放2010年一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上半年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质量、招标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合格证书。通过考试的省直考生请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持证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省直考区选择邮寄的合格考生,我局将在12月4日左右通过邮局寄出,请注意查收。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各地市考生请与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联系领取。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