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关于公布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及办理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市直及驻青各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78号)要求,现将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予以公布并就证书办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试卷满分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20 | 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90 | 15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90 | 15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72 | 120 |
二、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www.rsks.sdrs.gov.cn/。
三、证书办理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收取合格人员(附件1)的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一、二寸各1张,与准考证同底版,一张贴在登记表照片处,一张办理证书用),填写《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和《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附件3),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11月3至5日由主管部门统一到人事考试中心(香港中路18号福泰广场B座1101房间)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1.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2.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201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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