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5 13:05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一条、为保证企业正常运转、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管理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清收范围:
本次应收账款清收范围包括自企业投入运行以来按照营销合同或约定应该到账但未到账以及可能形成死账、烂账、坏账的经营业务,详见“应收账款项目列表”;
第三条、清收方法:
1、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经营活动,本次清收采取自愿报名认领清收项目的办法,可以个人认领,也可数人自愿组成小组共同认领;
2、为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本次认领清收项目的人员需按照清收额的%缴纳风险抵押金,小组认领可根据该项目风险金总额自行协商分配个人缴纳数额;
3、对在规定时间内清收到账的项目,企业根据到账资金占应收账款比例,按个人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相同比例给予1:1配套奖励。如有多人或小组认领同一项目,按各自到账资金奖励;
4、对到期清收完成的项目,返还风险抵押金本金,并根据清收比例按照银行标准返还风险金利息。到期未完成清收,只返还风险抵押金本金;
相关营销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同一项目方量提成和清收奖励;
第四条、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清收工作有效推进,成立“应收账款清收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及考核兑现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成员不得认领清收项目,也不参与项目奖励分配。
第五条、本方案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11年1月31日截止;
第六条、本方案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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