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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6 13:06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工艺概述
本工程屋顶钢结构采用优质碳素钢140*5、89*5腹杆,材质为Q235B.焊接材料为E43XX系列焊条,焊缝等级三级。外露钢结构部分氟碳喷涂,其他热浸锌。
二、构件制作
1.工艺流程图(见附图)
2.施工准备
(1)组织有关工程管理和技术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对图纸不明确及施工中有困难的地方,要与设计单位作好变更鉴证手续。
(2)根据施工图纸结合本单位的设备和技术条件,制定出工程的主体施工方案,并提出材料计划。
(3)对钢结构工程所使用的机械和检测设备的性能进行检验,保证施工过程中各种设备的工作状态良好,使用功能齐全。
(4)钢结构工程所使用的材料除应有质量证明书外,还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作出复试检验,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
(5)在钢结构工程施工前,应对各工序的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并对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预防发生安全和质量事故。
(6)钢结构进入现场需进行构件检验并合理堆放,以便于构件进入现场后顺利的安装。
(7)现场吊装前,应在柱脚埋件上弹好十字线,同时将标高控制点设置好。现场场地应平整夯实,没有积水,并且要预留车道。
3.操作要点
(1)放样
制作轻钢屋构件,首先需按施工图放1:1的大样,有起拱要求的应规定值起拱,然后求出各型材构件的尺寸,制作样板。
(2)号料
有较长焊缝的构件或端部需进行加工的构件以及有特殊要求的构件,号料时均应根据焊缝变形和加工需要留有余量。号料余量通常可按下列规定采用:对接焊缝沿焊缝长度方向每米留有0.7mm;对接焊缝垂直于焊缝方向每个对口留1mm;加工余量按工艺要求确定,一般可取3∽5mm。
(3)切割
切割轻型钢材,可以用型材切割机,也可用手工切割(如气割)。轻型钢材切割面应垂直于轴线,切割线与号料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mm;端部的斜设不得大于2°。切口有毛刺或熔渣时应用砂轮机磨光,气割前应清除切割区表面的铁锈及污物,气割后应清除熔渣和飞溅物。
(4)矫正和成型
1)轻型钢通常宜采用型钢撑直机或手外向锤矫直,因其壁厚较薄,矫直时需加垫块。矫直后的轻型钢材,其弯曲矢高不得大于其长度的1/1000,且不宜大于5mm;型钢截面形状畸形变值不得大于肢宽的1/100。
2)轻型钢材弯曲加工时易发生截面形状畸变,故设计时应尽量避免采用需大角度弯曲加工轻型钢的结构形式。确需采用时,直切断翼缘和卷边后再弯曲,在成型后将切断的角部位重新焊接,必要时尚需加连接板对切口补强。
(5)成孔
轻型钢构件成孔,孔的容许偏差,应符合下列的规定:
孔径:0∽+1.0mm;圆度:2.0mm;
中心线垂直度:≤2.0mm。
孔距的容许偏差,应符合表下表规定:
孔距容许偏差(mm)
项目 | 孔距(mm) | |||
≤500 | 500∽1200 | 120∽3000 | >3000 | |
同一组内相邻两孔间 | ±0.7 | - | - | - |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 | ±1.0 | ±1.5 | - | - |
相邻两组的端孔间 | ±1.5 | ±2.0 | ±2.5 | ±3.0 |
(6)焊接
1)轻钢型材焊接特点。由于轻型钢结构件壁厚较薄,宽度比较大,焊接时易烧伤母材,产生咬边、塌陷、烧穿等缺陷,易发生焊接变形,使构件弯曲或扭曲;单面焊易生焊瘤或未焊透;反复加热或持续加热可能降低母材强度,因此焊接轻型钢结构时,须严格控制输热量,正确使用焊接夹具,采用焊接程序,选用合适的焊接设备以保证焊缝质量。
2)手工电弧焊。手工电弧焊是焊接方法中最常用的方法,因此焊接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同类钢相焊,按等强度原则,应选择与母材强度等级相当的焊条,即Q235钢材相焊,应选用E43型焊条;Q345钢材相焊,选用E50型焊条。
②不等强度钢相焊(如Q235钢与Q245钢相焊),宜选用与其中母材强度等级较低的母材(Q235钢)相应的焊条(E43型焊条),以便在不降低连接强度的同时改善其塑性;当在负温度条件下施焊需要预热时,则应按强度较高的Q345钢确定预热强度。
3)焊接质量检验。电弧焊的焊接质量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外观缺陷、焊缝形状及尺寸等)检查和内部质量(如气孔、夹渣、裂纹、未焊透、未熔合等)检查两个方面。
(7)构件验收
轻型钢结构构件制作完成后,应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构件的尺寸进行验收。
1)轻型钢结构构件尺寸检验。轻型钢结构构件尺寸容许偏差,见下表。
轻型钢结构构件尺寸容许偏差值
构件名称 |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柱(含钢架柱) | 柱高(或柱底面至柱顶最上螺孔中心距) | H/1000,且≤10 |
连接同一构件的任意两组螺孔中心距 | ±2.0 | |
柱弯曲矢高 | H/1000,且≤12 | |
柱身扭曲 | 8.0 | |
柱截面几何尺寸 | ±5.0 | |
柱底板翘曲 | 3.0 | |
柱底板螺孔中心对柱中心偏差 | 1.5 | |
桁架 | 跨度 | ±5.0 |
跨中高度 | ±3.0 | |
跨中起拱:有起拱要求 | ±9.0 | |
无起拱要求 | ±L/5000 | |
连接檩条等任意两组螺孔中心距 | ±1.5 | |
弦杆节间内弯曲矢高 | L/1000 | |
檩条支托间距 | ±5.0 | |
梁 | 跨度 | ±L/2500,±5.0 |
截面几何尺寸 | ±2.0 | |
平面内弯曲 | -0.0~+5.0 | |
侧弯 | ≤L/2000,且≤9.0 | |
扭曲 | h/250 | |
墙架及支撑 | 长度 | ±5.0 |
任意两组螺孔中心距 | ±1.5 | |
弯曲矢高 | ≤l/1000,且≤10.0 |
注:H-柱高度;L-桁架或梁的跨度;l-弦杆的节间长度;h-截面高度。
2)檩条构件尺寸检验。檩条构件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檩条尺寸的允许偏差
项目 | 符号 | 允许偏差(mm) |
截面高度 | h | ±5 |
翼缘高度 | b | +5 -2 |
斜卷边或直角卷边长度 | a1 | +6 -3 |
翼缘不平度 | θ1 | ±3° |
斜卷边角度 | θ2 | ±5° |
腹板孔中心至构件边缘距离 | a2 | ±3 |
腹板孔中心至构件端部距离 | a3 | ±3 |
翼缘孔中心至构件端部距离 | a4 | ±3 |
翼缘孔中心至腹板外缘距离 | a5 | ±3 |
腹板横向孔中心间距离 | s1 | ±1.5 |
腹板纵向孔中心间距离 | s2 | ±1.5 |
两端螺栓群中心距离 | s3 | ±3 |
檩条构件的长度 | l | ±3 |
弯曲矢高 | c | l/500 |
最小厚度 | t | 设计值t的0.95倍 |
3)组合构件尺寸检验。组合构件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组合构件尺寸的允许偏差
项目 | 符号 | 允许偏差(mm) | ||
几 何 形 状 | 翼缘倾斜度 | a1 | ±2且不大于5 | |
腹板偏离翼缘中心 | a2 | ±3.0 | ||
楔型构件小头截面高度 | h0 | ±4.0 | ||
项目 | 符号 | 允许偏差(mm) | ||
几何形状 | 翼缘竖向错位 | a3 | ±2.0 | |
几 何 形 状 | 腹板横截面水平弓度 | a4 | h/100 | |
腹板纵截面水平弓度 | a5 | h/100 | ||
构件长度 | l | ±5.0 | ||
孔 位 置 | 翼缘端部螺孔至构件纵边距离 | a6 | ±2.0 | |
翼缘端部螺孔至构件端部距离 | a7 | ±2.0 | ||
翼缘中部螺孔至构件端部距离 | a8 | ±3.0 | ||
翼缘螺孔纵向间距 | s1 | ±1.5 | ||
翼缘螺孔横向间距 | s2 | ±1.5 | ||
翼缘中部孔中心的横向偏移 | a9 | ±3.0 | ||
弯 曲 度 | 吊车梁弯曲度 | c | l/1000,且≤5 | |
其他构件弯曲度 | c | l/500,且≤9 | ||
端 板 | 上翼缘外侧中点至边孔横距 | a10 | ±3.0 | |
下翼缘外侧中点至边孔横距 | a11 | ±3.0 | ||
孔间横向距离 | a12 | ±1.5 | ||
孔间竖向距离 | a13 | ±1.5 | ||
弯曲度(高度小于610mm) | c | ±3.0(只允许凹进);-0 | ||
弯曲度(高度610~1220mm) | c | ±5.0(只允许凹进);-0 | ||
弯曲度(高度大于1220mm) | c | ±6.0(只允许凹进);-0 |
(8)除锈和防腐处理
轻型钢结构构件经检验合格后,按设计要求,应进行除锈和防腐处理。
1)除锈。轻型钢构件加工验收合格后,应立即进行除锈。除锈方法很多,但目前仍以人工除锈为主,其主要工具有铲刀、钢丝刷、砂纸等。当轻型钢构件表面氧化皮、锈和附着物几乎都被除去,至少有2/3面积无任何可见残留物时,方可认为除锈合格。
2)涂刷防锈漆。当轻型钢构件除锈合格后,方可涂刷两道防锈漆,未刷到的安装后补刷。
3)涂刷防腐涂料。根据设计要求选择防腐涂料,在涂刷时应注意如下问题:
①在涂刷防锈漆后到涂底漆的时间不应小于6h,在此期间表面应保持清洁,严禁沾水,油污等。施工图中应注明暂时不涂底漆的部位,不涂底漆,得安装完毕后补涂。构件涂底漆后,应在明显位置标注构件代号。
②涂装固化温度以5°~38℃为宜。
③施工环境相对温度不应大于85%,构件结露时不得涂刷。
④每道涂层涂刷后,表面至少在4h内不得低于120μm。一般情况下,涂刷遍数不少于4遍;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不应少于150μm,室内不应少于125μm。
(9)包装与运输
①.构件编号在包装前,将各种符号转换成设计图面所规定的构件编号,并用笔(油漆)或粘贴纸标注于构件的规定部位,以便包装时识别。
②.在搬运过程中注意对构件和涂层的保护,对易碰撞的部位应提供适当的保护。
③.搬运后的构件如发生变形损坏,应及时进行修补,以确保发运前构件完好无损。
(10)验收
钢构件出厂前,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产品合格证
②施工图和设计文件
③制作过程技术问题处理的协议文件
④钢材、连接材料和涂料的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
⑤焊缝检测记录资料
⑥涂层检测资料
⑦主要构件验收记录
⑧构件发运清单资料
下载附件:某大厦施工组织设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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