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人考函〔2010〕96号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0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88号)精神,现就2010年度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级别 | 科目名称 | 合格标准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 | 54 |
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 | 60 | |
建筑设计 | 96 | |
建筑结构 | 84 | |
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 | 72 | |
建筑材料与构造 | 72 | |
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 | 51 | |
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 | 60 | |
场地设计(作图题) | 60 | |
二级注册建筑师 | 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 | 60 |
建筑结构与设备 | 60 | |
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 60 | |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 | 60 |
最终成绩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代章)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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