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14 14:20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筑计划学是建筑科学与计划科学相交叉而产生的边缘学科。它是为科学的进行建筑设计而进行的各种研究和准备。随着研究领域的逐步深入建筑计划学从调查研究为主要工作方法到以关注环境问题和环境行为为主的研究方向。而城市设计正是关注城市的空间环境的学科,城市设计通过组织承载城市生活的物化环境来塑造城市的意义,通过干预城市空间发展进程的过程来发挥作用。从这个角度看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在这个研究领域有许多相关性。
1、研究领域的相关性
建筑计划学关注的环境行为学研究有着深刻的学术背景,可以说建筑计划学的这一研究领域可以称之为基于环境一行为的建筑科学。首先,行为科学(Behav—ioral Science)这个词于本世纪50年代在美国得到广泛应用,它是以人类行为为课题的科学,一般包括社会学、社会和文化人类学以及心理学、生物学中的行为问题,还涉及到经济学、地理学、法学、精神病学以及政治学;其目的是为更好的理解人的活动、态度和价值观。与建筑环境有关的行为研究侧重关心人类生活的行为方式以及与物质环境的相互关系。这一研究领域有关的学科还有环境心理学、人与环境关系、环境社会学、人类生态学等。在建筑领域的建筑计划学广泛吸收环境心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成果,探讨具体的空间行为理论,建立以此为基础的建筑设计方法论。但是,环境、行为的建筑计划学的方法和传统建筑学的方法存在根本的差异,知觉与行为的研究需要运用系统分析、逻辑推理等作为理论的学术依据。并且,行为研究中问题的提出是多方面的,建筑师一般不具备这些知识且不具备这种思维方法。这一切导致环境行为学与建筑学的理论和实践的脱节。从当今西方行为建筑学的研究动向来看,建筑计划学这门学科已经进入具体、深入、细致的研究与实践并举的阶段。
城市设计注重的是对空间和形体环境的艺术处理和人们对它的感知。作为一个明确的设计领域,城市设计处于建筑和城市规划之间。和建筑学科不同,城市设计必须强化推理城市前景的能力,研究多种发展可能性,进而在这种可能性中寻找城市的新思路。这种推理和思考会对建筑设计带来多种的可能性。城市设计应当以培育城市性为目标,这意味着城市设计所提出的城市场所的形式、区域和特征必须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环境行为学作为城市设计研究重要的相关学科,在现代城市设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城市设计学科所涉及的环境行为研究也属于建筑计划学的研究范畴,其应用也都是基于建筑计划学的研究和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但是,从学科体系的建立来看建筑学与城市设计属于不同的设计层次,设计的阶段、任务和对象不同。
因此,就有必要将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的具体的行为模式相区别,并加以深化。此前,从城市设计的学科角度对城市问题的研究层出不穷,比如:科林·罗与弗莱德·凯特的《拼贴城市》经常使用的“图一底法”是城市形态研究的重要方法;强调公众参与的倡导性城市规划已成为规划创新研究的重要方向;现阶段城市设计师的设计活动也非常关注环境行为学的影响,他们从各种角度探讨环境行为学在城市设计领域的应用。建筑计划学所关心的是人们生活环境质量,尤其是面广量大、为普通人服务的社区住宅环境、城市公共环境和建筑小环境等微观环境。比如:亚历山大的《模式语言》主要是建筑的环境行为研究。可见,两个研究领域有着层次的不同也有相交叉的共同研究领域。
2、研究理念的共同性
随着环境行为成为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共同关注的对象。以城市的宏观视点和“人”的微观视点都成为两个学科的发展所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在考虑设计理念时,主要着眼是现代社会的本质性文化精神。从文化精神内涵上看,现代性的精神维度包括人们所熟悉的理性、启蒙、科学、契约、信任、主体性、个性、自由、自我意识、创造性、社会参与意识、批判精神等;从文化精神的载体上看,现代性的精神维度体现为作为个体的主体意识、公共的文化精神和文化价值、系统化的历史观,等等。因此,关注“以人为本”是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的共同研究理念。
2.1 公共空间与个体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
个体的主体性和自我意识的生成和走向自觉,是现代性的本质规定性之一,是全部现代文化精神的基础和载体。换而言之,个性化是理性化的必然内涵。传统的公共空间设计注重的是经验文化模式,空间的生成可以遵循传统、经验、习俗和惯例等。后现代的城市设计尊重场所精神的塑造,和文化环境对历史的反映。而文化哲学认为,只有当个体超越纯粹的自在自发的日常生活的阈限,同科学、技术、理性的自觉的精神再生产或自觉的类本质的对象发生实质性的关联时,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的割裂才实质性的发生,现代意义上的人才真正的产生。因此,可以认为现代性的创造更应关注人的主体性及自我意识,这种个体的状态不是少数社会精英的特殊状态,而是现代社会公民的普遍的生存状态。“人”是现代社会运行的支撑性因素,是现代社会的创新能力的源泉,这也是“以人为本”的精神实质。现代公共空间的成功塑造必须注重个体价值的实现和自我意识的满足。
2.2 契约、理性的城市公共文化精神的塑造
城市公共空间应该是遵循公共的文化精神,而当主体性、个性、自由、自我意识、创造性、社会参与意识、批判精神等成为现代人的本质的生存方式和规定性的时候,整个社会的普遍心理、价值取向和文化精神必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经验式、人情式的文化基因让位于自觉的、理性化的人本精神。在这种情况下,公共文化精神的主导性价值取向,必须兼顾考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现代个体的主体性、个性、自由、自我意识、创造性、社会参与意识、批判精神等文化特质,另一方面是如何保证那些追求自我利益和自我实现最大化的自由个体形成一个合理的合法的共同体。由此而产生的以平等、契约信用等为核心的人本化的、理性化的社会文化精神。这种社会文化精神似乎很难以具体的空间形式所体现,因为人本的、理性的并不是具像的事物,但是平等、契约的文化精神都离不开理性、科学的精神。至于普遍的信任和信用精神和机制,更是离不开科学精神和信用理性的支撑。我们可以用人本精神和技术理性来表征现代社会普遍的理性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简单的符号化和风格化的追求并不能体现现代社会的理性精神,也就不具备现代社会的意义。正如西方高技派的建筑风格体现的技术美与高情感可以融入现代社会,体现理性的大众审美,而简单的抄袭正是不谙社会文化背景,一段时间之后始终不能融入城市文化,并面临被改造的命运。
东西方的文化是不同的,而在全球化的时代理性化与契约化的公共文化精神是相同的。随着我国民主化的进程,平等、契约与信用的等人本化、理性化的社会文化精神代表着公共文化精神的新取向。城市空间的塑造与创新必将建立在对城市公共文化的深层次追求上。
2.3 意识形态化与城市性
理性化的现代性文化模式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其无所不包的统摄性。具体说,现代性的文化精神维度不只是表现为个体的主体意识和理性化的社会文化精神,它还会进一步整合为一种系统化、自觉的意识形态,一种自觉的、理性化的世界观和历史观,一种设计和规范人类历史目标的“宏大叙事”,它指的是一个时代和或者一个具体的历史一社会群体所具有的意识形态。理性化的文化精神从个体的社会的一般的文化模式和价值取向上升为普遍的、总体性的、意识形态化的文化精神,是理性化精神的内在必然性。理性的内在分析和反思本性必然驱使理性不仅规范个体的和群体的行为和活动,而且直接指向社会总体和历史目标。
作为现代性机理与图示的具体化,城市设计与建筑计划学将关注环境行为研究所体现的最高目标,创造和谐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文化。这体现了它们研究理念的必将孕育着更多人类文化的精髓,创造出多彩的建筑与城市空间艺术。
3、研究方向的差异性
尽管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在研究领域和研究理念具有很强的相关性,但是这并不等同于可以将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混为一谈。
人的活动形成了城市的功能和城市空间的复杂性和丰富性,研究城市必须承认城市具有的文化现象,社会生活是城市环境形成的本源。城市的“环境”突出表现在人们聚居于城市,获得乡村所不具备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丰富性,体现了城市所包含的物质环境所负载的社会结构、组织制度、人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等文化意义。从本质上讲,城市环境不仅包含的是物质环境,而更多的是一种文化现象。正如F·吉伯特在《市镇设计》一书中对城市的阐述:“城市是由街道、交通和公共工程设施等以及劳动、居住、游憩和集会等活动系统组成。把这些内容和城市美学联系起来就形成了城市设计的环境意义。
建筑计划学是基于城市的目的性为学术背景,其真正关注的是微观的人类行为在具体环境中的意义。其直接的结果就是为建筑设计或环境设计提供图示化结果的依据。更确切的说,建筑计划学的落脚点应该为建筑,建筑是在特定的环境当中,并服务于特定地区的人们。建筑环境强调特定地域环境的自然风貌与历史文化相结合,具有地域性文化的性格特征。从“场地性”可以理解其微观层面的环境特征。
4、结语
从调查研究走向环境的建筑计划学不是说建筑计划学的特性的转变,而是在国际式与全球化的影响下,该学科不断洞察建筑领域的新的研究方向,体现以人为本、关注环境的建筑创新活动的新的研究理念。我们必须认识到,建筑不是孤立的个体,它必定生于环境,长于环境,并作用于环境,因此,建筑师必须树立正确的环境观念。建筑计划学与城市设计的环境设计理念的比较,将为建筑计划学建立全面的学科视野,从而可以创作出生长于城市、具有地区性、场地性和创新性的建筑设计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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