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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基础与法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010-10-28 11:01 来源: 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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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背景、实施时间: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台背景及实施时间: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修改。

  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确立的基本制度

  1、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2001年8月建设部令第96号发布的《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转让管理规定》)中也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只要交易双方按照不低于正常市场价格交纳了税费,无论其合同价格为多少,都不影响办理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的有关手续。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交易双方的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时,并不是要求交易双方当事人更改成交价格,只是通知交易双方应当按市场评估交纳有关税费。

  2、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以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为基础,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分为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估价员。”房地产估价师必须是经国家统一考试、执业资格认证,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4、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登记发证制度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管理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例题:《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基本制度有(  )。
  A.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
  B.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C.房地产价格申报制度
  D.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

  答案:ACD
  解析: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不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地产交易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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