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26 11:44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近年来,工程质量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目前仍然相当突出。工程造价,是指建造工程所耗用人工、材料、机械费用加利润的总和。同一个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高,不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要好,而且付出的人工劳动也多,技术含量也高。因此,造价与质量之间存在内部矛盾,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矛盾成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
1.片面追求低造价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效益是企业求生存、求发展非常重要的指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追求最大利润是每个独立主体追求的目标与内在动力。工程造价相对施工单位来说是收入,而相对建设单位来说是投入。为此,施工单位千方百计想增大工程造价,而建设单位又千方百计地降低工程造价,导致双方利益的冲突。某些建设单位为了减少建设资金,在招标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对工程造价一次包定,甚至有的建设单位或投资者对合理的工程造价认识不足,片面地追求降价,一再压价。而任何事物都有极限,如果不能正确地认识和处理这些问题,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无根据地压价,势必影响工程质量。
另外,在建筑市场招标投标过程中,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承揽工程任务,投标报价较低,相对而言盈利不高,甚至要冒着亏本的风险。个别经营状况较差的低等级施工企业,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只好硬着头皮将工程承揽下来,其结果是工程中标价严重偏离工程的实际造价,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是就出现置工程质量于不顾,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以弥补工程造价的现象。另外,许多工程招标投标不规范,不公平竞争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大量非法、不合理的开支,从而加剧了施工企业利益损失。
2.现行工程造价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工程造价管理方面,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低价微利政策。进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后,并未调整造价管理水平和不平等的比价关系,而是在维持原有造价体制的基础上推行招标投标制度,使得造价管理体制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问题更加突出。
在实行工程按类别取费以前,我们是按企业技术资质等级来确定取费标准的。同一个工程,由不同资质的施工企业施工,其工程造价不尽相同。往往有些建设单位片面强调低造价,使施工质量好、信誉好的施工队伍处于劣势;后来改为按工程类别取费,避免了同一个工程项目不论由何种资质等级的企业来施工都是一个价格的弊端,并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将工程造价与工程质量相互挂钩。但这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目前工程质量等级只有合格与优良两个标准,尚未完全将质量的优劣与造价的高低联系起来;二是优质工程的优价对施工单位并不具备太强的吸引力,优价有时不足以补偿其在提高工程质量上的付出;三是个别工程质量的优劣不能说明工程项目整体功能运行状况的好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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