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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师法规辅导:民事法律关系

2010-09-16 10:53    【  【打印】【我要纠错】

    【网络综合 - 招标师考试】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和分类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发生于民事主体之间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分为:

    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可分为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

    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可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可分为单一民事法律关系和复合民事法律关系。

    4)、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可分为权利性民事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的简称,指依法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1)、自然人

    从法律主体资格上看,自然人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

    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它和自然人一样,同属于民事主体的范围,是民事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两类:一是企业法人;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后者又称为非企业法人。

    这是根据法人设立的宗旨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所进行的分类。

    (3)、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1)、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只有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才具有法律确认的法律效力,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2)、代理。

    民法上的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作为第三人代为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4)、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简单地说就是权利主体对实施还是不实施一定行为的选择权。

    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权利分为:

    1)、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

    2)、债权。

    3)、知识产权。

    4)、人身权。

    (5)、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2)、侵权的民事责任。

    3)、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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