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5 14:28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事法律责任
1)、标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
①、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②、泄露标底,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③、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④、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⑥、招标人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书。
2)、招标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①、责令改正。
②、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招标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1)、招标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有:
①、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的。
②、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③、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
④、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
⑥、泄露标底的。
⑦、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⑧、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
⑨、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部门规章中对招标人行政法律责任的规定
因为我国招标投标项目涉及各个部门,因此各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招标管理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规定,对招标人行政法律责任均作出了非常明确和具体的规定。
3)、招标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方式。
对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主要
①、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②、罚款。
③、不颁发施工许可证。
④、行政处分。
⑤、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3)、招标人的刑事法律责任。
招标人的刑事法律责任,是指招标人因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刑事法律责任是招标人承担的最严重的一种法律后果。 招标人向他人透露招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或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如泄露评标专家委员会成员的或是泄露标底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招标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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