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5 13:31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2-2008第23.0.2条规定,施工中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并进行过程检验、验收:
(1)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按相关专业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和按规定进行复验,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2)各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交接检验,并形成文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分项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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