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2 15:2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城市道路勘察的取试样:
1、全部勘探孔均应采取土试样;
2、取土试样的竖向间距应按设计要求、地基的均匀性和代表性确定,应在原地面或路面设计标高以下1.5m内,其取样间距为0.5m,其下可适当放宽;
3、为划分路基土类别和土基干湿类型,应做颗粒分析、天然含水量和液、塑限试验;对尚未沉实的人工填土,可取原状土试样进行重力密度试验;对特殊性土或特殊工程,应取土试样进行标准击实试验,每件土试样的重量不应少于20kg;对与路基工程有关的地表水和地下水应做水质分析和简易水文地质试验。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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