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28 15:01 建设工程教育网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提问】一中标的工程,在计价过程中发现:招标时有一项是预埋铁件,数量为500,单位kg.可能是报价工程师疏忽综合单价报成了8000元。也就是说这个铁件综合单价为800万一吨。施工单位坚持按报价计量,理由:不平衡报价。但这也太离谱了。请问该如处理?
【答案】学员joker,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可以采取釜底抽薪的办法,取消或者大幅度削减该项的工程量,再就是采取别的方案来替代,别的方案技术再高难5万元的价格也用不了,相比400万,才是百分之一多点施工单位仅此一项就是400万,这么大的数额,是否别的项目的综合单价同比别家投标单位要低不少,在投标评审阶段应该能发现这个问题,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做出澄清解释。现在投标评选阶段过了,在翻出这个问题不太好界定,中标单位应该是总价水平相对最合理才中标。投标单位可以说这一项高了,可以扣减,但别的项价格低了,同理要求上调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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