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6 16:09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料场可开采量(自然方)与坝体填筑量的比值:堆石料为1.1~1.4;砂砾石料,水上为1.5~2.0,水下2.0~2.5;
(2)不占或少占耕地,少毁林木;
(3)爆破工作面规划应与料场道路规划结合进行,并应满足不同施工时段填筑强度需要;
(4)主堆石坝料的开采,宜选择运距较短、储量较大和便于高强度开采的料场,以保证坝体填筑的高峰用量;
(5)对于垫层等有特殊级配要求的坝料,必要时可分别设置专用料场;
(6)充分利用枢纽建筑物的开挖料。开挖时宜采用控制爆破方法,以获得满足设计级配要求的坝料,并做到“计划开挖、分类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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