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 16:5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筑类型学的观点主要来自与现代结构主义的思想,结构主义的两个共通特点:一是认为研究领域里要找出能够不向外面寻求解释说明的规律,能够建立起自己说明自己的结构;二是实际找出来的结构能够形式化,并成为公式而作演绎法的应用。结构的的三要素就是整体性、转换规律和自身调整性。
这就是说建筑类型学提出的原型是创作是的原动力,,在人与建筑的关系上,人总是根据某种原型而创造出建筑,建筑师创造的只是为建筑的变换的实现提供了动力。建筑师不肯能凭空去创造一个建筑结构模式或者一个与历史的建筑结构模式想违背的原则。建筑师在创造建筑时,只是在他头脑里先存在了建筑的类型,继而再将它进行变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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