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 09:15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
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
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
7、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8、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9、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