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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监测断面的设置方法

2015-04-14 13:5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  【打印】【我要纠错】

  1、背景断面须能反映水系未受污染时的背景值。要求:基本上不受人类活动的影响,远离城市居民区、工业区、农药化肥施放区及主要交通路线。原则上应设在水系源头处或未受污染的上游河段,如选定断面处于地球化学异常区,则要在异常区的上、下游分别设置。如有较严重的水土流失情况,则设在水土流失区的上游。

  2、入境断面,用来反映水系进入某行政区域时的水质状况,应设置在水系进入本区域且尚未受到本区域污染源影响处。

  3、控制断面用来反映某排污区(口)排放的污水对水质的影响。应设置在排污区(口)的下游,污水与河水基本混匀处。

  4、控制断面的数量、控制断面与排污区(口)的距离可根据以下因素决定:主要污染区的数量及其间的距离、各污染源的实际情况、主要污染物的迁移转化规律和其它水文特征等。此外,还应考虑对纳污量的控制程度,即由各控制断面所控制的纳污量不应小于该河段总纳污量的80%、如某河段的各控制断面均有五年以上的监测资料,可用这些资料进行优化,用优化结论来确定控制断面的位置和数量。

  5、出境断面用来反映水系进入下一行政区域前的水质。因此应设置在本区域最后的污水排放口下游,污水与河水已基本混匀并尽可能靠近水系出境处。如在此行政区域内,河流有足够长度,则应设消减断面。消减断面主要反映河流对污染物的稀释净化情况,应设置在控制断面下游,主要污染物浓度有显著下降处。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内主要河流的干流、一、二级支流的交界断面,这是环境保护管理的重点断面。

  7、其它各类监测断面:

  a、水系的较大支流汇入前的河口处,以及湖泊、水库、主要河流的出、入口应设置监测断面。

  b、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的交界处应设置出境断面和入境断面。

  c、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设置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断面。

  d、对流程较长的重要河流,为了解水质、水量变化情况,经适当距离后应设置监测断面。

  e、水网地区流向不定的河流,应根据常年主导流向设置监测断面。

  f、对水网地区应视实际情况设置若干控制断面,其控制的径流量之和应不少于总径流量的80%。

  g、有水工建筑物并受人工控制的河段,视情况分别在闸(坝、堰)上、下设置断面。如水质无明显差别,可只在闸(坝、堰)上设置监测断面。

  h、要使各监测断面能反映一个水系或一个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断面的确定应在详细收集有关资料和监测数据基础上,进行优化处理,将优化结果与布点原则和实际情况结合起来,作出决定。

  i、对于季节性河流和人工控制河流,由于实际情况差异很大,这些河流监测断面的确定、以及采样的频次与监测项目、监测数据的使用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定。

  8、潮汐河流监测断面的布设:

  a、潮汐河流监测断面的布设原则与其它河流相同,设有防潮桥闸的潮汐河流,根据需要在桥闸的上、下游分别设置断面。

  b、根据潮汐河流的水文特征,潮汐河流的对照断面一般设在潮区界以上。若感潮河段潮区界在该城市管辖的区域之外,则在城市河段的上游设置一个对照断面。

  c、潮汐河流的消减断面,一般应设在近入海口处。若入海口处于城市管辖区域外,则设在城市河段的下游。

  d、潮汐河流的断面位置,尽可能与水文断面一致或靠近,以便取得有关的水文数据。

  9、湖泊、水库监测垂线的布设:

  a、湖泊、水库通常只设监测垂线,如有特殊情况可参照河流的有关规定设置监测断面。

  b、湖(库)区的不同水域,如进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浅水区、湖心区、岸边区,按水体类别设置监测垂线。

  c、湖(库)区若无明显功能区别,可用网格法均匀设置监测垂线。

  d、监测垂线上采样点的布设一般与河流的规定相同,但对有可能出现温度分层现象时,应作水温、溶解氧的探索性试验后再定。

  e、受污染物影响较大的重要湖泊、水库,应在污染物主要输送路线上设置控制断面。

责任编辑:tufang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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