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0 09:5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1条本章适用于幕墙与钢框架主体结构的连接和施工。
第2条幕墙构件应按国家现行建筑产品标准《建筑幕墙》(JG3035)、现行国家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以及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0)进行承载力设计并作必要的刚度验算。
第3条在地震作用或风荷载作用下,应防止幕墙构件相互碰撞和脱落。
第4条在抗震设防的建筑中,采用混凝土幕墙时,幕墙构件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分离缝宽度,宜取30mm,幕墙构件相互之间的纵向及横向分离缝宽度宜取25mm.分离缝应采用压缩性良好的弹性密封材料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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