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8 14:3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第1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条件,确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第2条施工前应解决水电供应,交通道路,揽拌和堆料场地,办公生活用房、工棚仓库和消防等设施。
第3条有碍施工的建筑物、灌溉渠道和地下管线等,均应在施工前拆迁完毕。
第4条施工前必须对混凝土路面原材料进行取样试验分析,并应提供混凝土配合比验数据。
第5条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测平面和高程控制桩,据以定出路面中心、路面宽度和纵横高程等样桩。控制桩测量的精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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