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7 14:09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宜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查表、检修的地方。
2、严禁安装在下列场所:
1)卧室、卫生间及更衣室内;
2)有电源、电器开关及其他电器设备的管道井内,或有可能滞留泄漏燃气的隐蔽场所;
3)环境温度高于45℃的地方;
4)经常潮湿的地方;
5)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或有放射性物质等危险的地方;
6)有变、配电等电器设备的地方;
7)有明显振动影响的地方;
8)高层建筑中的避难层及安全疏散楼梯间内。
3、燃气表的环境温度,当使用人工煤气和天然气时,应高于0℃;当使用液化石油气时,应高于其露点5℃以上。
4、住宅内燃气表可安装在厨房内,当有条件时也可设置在户门外。
住宅内高位安装燃气表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当燃气表装在燃气灶具上方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得小于10cm。
5、商业和工业企业的燃气表宜集中布置在单独房间内,当设有专用调压室时可与调压器同室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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