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7 15:2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机组类型应根据机组安装位置、供水方式和水温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
2、生活热水供应系统宜采用直接加热热水机组。当不适宜或不可能时,可采用间接加热热水机组。
3、采用间接加热热水机组时,机组可自带换热装置,也可用直接加热热水机组配置水加热器组合供应生活热水。
4、热水机组产热量的计算应符合规定。
5、机组的台数应满足热水供应系统的计算负荷,台数不宜少于2台(小型建筑物除外)。机组并联运行时,应采取同程式布置。
6、机组的燃料品种应根据当地燃料供应情况选定。
7、机组的产热量应根据当地冷水温度、燃料品种的热值、压力以及热媒水的温度进行复核。
8、选择机组时,应注意机组对水质的要求、回水对温度的要求和排烟气的温度。
9、与机组配套使用的燃烧器,应与选定的燃料品种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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