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7 10:0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外观和内在质量良好且符合非抗震设计要求的下列烟囱,可不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1)6度时及7度时Ⅰ、Ⅱ类场地的砖和钢筋混凝土烟囱;
(2)7度时Ⅲ、Ⅳ类场地和8度时Ⅰ、Ⅱ类场地,高度不超过60m的砖烟囱;
(3)7度时Ⅲ、Ⅳ类场地和8度时Ⅰ、Ⅱ类场地,高度不超过100m或风荷载不小于0.7KN/㎡且高度不超过210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
2、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抗震承载力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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