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14:30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降深要求
由于基坑开挖需挖穿填土层进入强透水性的砂层,基坑的涌水量较大,为保证基坑开挖的安全,坑壁结构的稳定,避免涌水和流砂的发生,降水设计时,将基坑降水和基坑支护的施工降水作统一考虑,务必保证地下水位降到基础桩承台底0.5m以下,且基坑中心线处的降深要求应低于开挖基底不少于0.5m。
(二)降水方案
目前,深基坑降水比较常用的有明沟降排水和管井井点降水。其中基坑明沟降排水比较适用于降水深度不大的工程。针对樟树市的地质的特点及降深要求,设计上采用管井井点降水进行基坑降水,并同时设计明沟排水,明沟排水只是收集基坑中和坑壁局部渗出的地下水和施工时的其它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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