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2 14:5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技术供水方式应根据电站的工作水头范围确定,工作水头小于15m时,宜采用水泵供水;15~100m时,宜采用自流减压或射流泵及顶盖取水供水;大于120m时,宜采用水泵供水,也可采用减压供水。
电站工作水头范围不宜采用单一供水方式时,可采用混合供水方式,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不同供水方式的分界水头。
2、技术洪水系统应有可靠水源,可从上游、下游及外来水源取水,取水口不应少于2个,每个取水口应保证通过设计流量。
水轮机轴承润滑用水、主轴密封用水的备用水源应能自动投入。
3、采用水泵供水方式时,应设置备用水泵。当1组水泵中任何1台发生故障,备用水泵应自动投入运转。
4、技术供水系统应设置滤水器。滤水器清污时,系统供水不应中断,供水系统水中含沙量大时,应论证是否设置沉沙、排沙设施。
轴承润滑水、主轴密封用水的水质应满足机组用水的要求。
5、机组检修排水和厂内渗漏排水宜分别设置排水泵。
机组检修排水泵应设2台,其总排水量应能保证在4~6h内,排除1台水轮机过水部件和输水管道内的积水,以及上、下游闸门的漏水。每台水泵的出水流量应大于上、下游闸门的总漏水流量。
厂内渗漏集水井排水泵应不少于2台,其中1台备用。排水泵应随集水井水位变化自动运转。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应报警。
6、厂区室外排水应自成系统,不得将其引放入厂内集水井或集水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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