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01 14:13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湖泊、水库水经混凝沉淀或澄清处理以后,进入滤池时,其浑浊度应低于7度。
2、出厂水的水质应符合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且耗氧量(高锰酸钾法)不宜大于4mg/L.。
3、含藻水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及构筑物的组合,应根据试验研究的结果或相似条件的水厂运行经验,通过技术经济条件比较后确定,处理流程一般有下列几种:
A、常规工艺流程为:、原水——混合——絮凝——沉淀(澄清)——过滤——消毒。
B、以富营养型湖泊、水库为水源,且浑浊度常年小于100度的原水,处理工艺流程可为:原水——混合——絮凝——气浮——过滤——消毒。
C、以贫——中营养或中——富营养型湖泊、水库水源,且最大浑浊度小于20度的原水,处理工艺流程也可采用:原水——混合——絮凝——直接过滤——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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