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08:54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对实际开挖深度≤5.0m地段的基坑,上面1.2m采用1:1放坡,坡面喷射C15混凝土硬化层,下面采用拉森钢板桩支护;若遇到相对较差土层,采用密排拉森钢板桩支护。钢板桩顶设一道支撑,支撑选用32号双翼工字钢。
2、对实际开挖深度>5.0m地段的基坑,采用密排钢板桩支护,桩顶以下0.5m设一道支撑,支撑选用32号双翼工字钢,水平间距不大于4.0m。
3、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对基坑的监测,每隔20.0m设一个沉降和位移观测点,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如采取回填反压土或坑顶卸土的方法。
4、基坑降水采用井点降水,保证水位在坑底以下0.5m;施工过程要做好排水工作,坑底、坑顶均应设排水沟(400×350)和集水井(1000×1000×800)。
5、基坑土方开挖采取分段、分层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大于1.5m,每段开挖长度小于40.0m。坑底以上30.0cm土采用人工开挖,以免扰动原状土。
6、基坑施工过程中,在2.0m范围内严禁大型载重车辆行走,保证基坑安全;同时基坑周边应设钢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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