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15:4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加层后的多层砖混房屋包括底层框架和多层内框架砖房,其总高度和层数高宽比抗震横墙间距局部尺寸限值构造柱和圈梁的设置,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应进行加固设计。
2、加层房屋抗震设计首先应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原房屋进行抗震加固设计;其次应对加层部分房屋进行抗震设计;同时应对加层后的整体房屋进行抗震验算。
3、原房屋未落地的砖墙不能作为计算抗震横墙间距的抗震横墙。
4、原房屋承重墙厚度小于240mm层高大于4mm时,不宜进行直接加层,如因特殊需要进行加层者,则应进行加固处理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5、对楼梯间设在原房屋尽端或拐角处的加层砖房横墙应采用夹板墙或构造柱予以加强图并与圈梁连接。
6、原房屋采用墙中悬挑式踏步板或踏步竖助插入墙体的楼梯,宜更换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或在原楼梯下增加现浇楼梯横梁和斜梁加固,对原为无筋砖砌楼梯栏板应改为钢筋混凝土栏杆或钢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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