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7 15:3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处理涌水的原则:
隧道涌水处理应符合“预防为主、疏堵结合、注重保护环境”的原则。涌水处理措施主要包括:超前围岩预注浆堵水、开挖后补注浆堵水、超前钻孔排水、坑道排水、井点降水等。下面介绍常用的集中处理涌水措施。
2、超前钻孔排水:
(1)超前钻孔排水或坑道排水一般用于开挖面前方有高压地下水或有充分补给源的涌水,且排放地下水不会影响围岩稳定及隧道周围环境条件。
(2)超前钻孔排水和坑道排水是防止承压水突然袭击的措施。为了达到较好的效果,地质和水文地质进行详细调查分析,判明地下水流方向,估计可能发生的涌水量,然后布置钻孔位置、方向、数目和每次钻进深度。应备足抽水设备,在钻口预先埋管设阀,控制排水量,以防承压水冲击人身及机械设备、以及淹没坑道等意外险情发生。必要时施工人员撤出危险区。
(3)应保证钻孔排出的水迅速排至洞外。
(4)应使用轻型探水钻机或凿岩机钻孔。
(5)钻孔孔位(孔底)应在水流上方。
(6)超前钻孔深度不宜小于10m,一般宜在20~50m之间,且满足孔底超前开挖面1~2倍循环进尺。
(7)超前钻孔排水一般是根据钻孔长度进行分类。
3、井点降水:
(1)当降水深度为3~6m时,可采用井点降水;深度小于5m时,可采用单排井点。
(2)井点降水的方法、设备应满足降水要求,并编制降水施工方案。 滤水管应深入含水层,各滤水管的高程应相同。
(3)降水后水位线应低于隧底开挖线0.5~1.0m。
(4)降水过程中应设水位观测井,及时测定动水位。调整降水参数,保证降水效果。
(5)重视降水影响范围内地表环境的保护,建立监控量测体系,制定回灌措施,防止地表超限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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