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6 13:5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对于主裙楼连体建筑,当高层主体采用桩基时,裙房(含纯地下室)的地基或桩基刚度宜相对弱化,可采用天然地基、复合地基、疏桩或短桩基础。
2、对于框架-核心筒结构高层建筑桩基,应强化核心筒区域桩基刚度(如适当增加桩长、桩径、桩数、采用后注浆等措施,相对弱化核心筒外围桩基刚度(采用复合桩基,视地层条件减小桩长)。
3、对于框架-核心筒结构高层建筑天然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的情况下,宜于核心筒区域局部设置增强刚度、减小沉降的摩擦型桩。
4、对于大体量筒仓、储罐的摩擦型桩基,宜按内强外弱原则布桩。
5、对上述按变刚度调平设计的桩基,宜进行上部结构—承台—桩—土共同工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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