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6 09:27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在天然湿度的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当挖土深度不超过下列数值的规定,可不放破,不加支撑。
①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0m;
②硬塑、可塑的粘质粉土及粉质粘土±-1.25m;
③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1.5m;
④坚硬的粘土-2.0m。
(2)超过上述规定深度,在5m以内时,当土具有天然湿度,构造均匀,水文地质条件好,且无地下水,不加支撑的基坑(槽)和管沟,必须放坡。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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