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 16:48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建筑物的某一部位与确定的水基准点的高差,称为该部位的标高。
(2)绝对标高亦称海拔高度,我国把青岛附近黄海的平均海平面定为绝对标高的零点,全国各地的标高均以此为基准。
(3)相对标高是以建筑物的首层室内主要房间的地面为零点(+ 0.00),表示某处距首层地面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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