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3 16:46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1)焊条、焊剂和焊药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2)焊条、焊剂和焊药需进行锆焙的应有烘焙记录。
(3)焊条、焊剂和焊药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和烘焙记录应及时整理,烘焙记录填写做到字迹清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
(4)焊条、焊剂和焊药的出厂质量合格证和烘焙记录不允许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其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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