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16:02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筑的三要素是辩证的统一体,是不可分割的,但又有主次之分。第一是建筑功能,起主导作用;第二是建筑技术,是达到目的的手段,技术对功能又有约束和促进作用;第三是建筑形象,是功能和技术的反映,但如果充分发挥设计者的主观作用,在一定的功能和技术条件下,可以把建筑设计的更加美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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