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16:21 建设工程教育网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建筑物按耐久年限划分一般分为五级。
一级: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适用于具有历史性、纪念性、代表性的重要建筑物。
二级:耐久年限为5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公共建筑物。
三级:耐久年限为40~50年,适用于比较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为15~40年,适用于普通的建筑物。
五级:耐久年限为15年以下,适用于简易建筑和使用年限在15年以下的临时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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