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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企业“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将推行

2015-01-22 14:01  来源于网络  【  【打印】【我要纠错】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这是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出台的一份高规格文件,环保市场已迎来政策利好,未来第三方环境保护企业或将迎来发展机遇期。

  该政策基本原则如下:

  一、坚持排污者付费,受委托第三方治理企业只需按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

  二、坚持市场化运作,尊重企业主体地位,避免违背企业意愿进行“拉郎配”;

  三、坚持政府引导推动,加强政策扶持,强化市场监管。

  政策重点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

  二、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

  三、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

  四、强化政策引导和支持。

  内容中,针对第三方治理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城镇污染场地治理和区域性环境整治”、“工业园区等工业集聚区”、“拒不自行治理企业,委托环境服务公司进行污染治理”。对于第三方治理的政策引导和支持,政策中规定的也较为具体,对于第三方治理项目的投资,中央和有条件的地区均会给予运营补贴,同时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和发展环保市场,逐渐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并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等业务实行优先审批。

  在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监管体系的完善上,政策也明确规定,对环境公用设施,一律采用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特许经营方或委托运营方,避免低价低质中标。并将研究制订第三方管理办法,发布标准的合同范本,规范企业与第三方治理机构的合作关系。同时,还将健全政府、投资者、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督机制,实行准入、运营、退出的全过程监管。

  作为一家在陶瓷行业从事污染治理的环保企业,佛山赛因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志田表示,他们非常欢迎国务院推出的这项政策,之前由于建陶行业在2014年整体表现不尽人意,不少陶企不愿意花钱投产环保设备,同时各地规范也不统一,导致行业在环保方面也缺乏标准,而现在一方面可以得到政府财税方面的政策鼓励,包括资本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规范了第三方治理的运营模式,又可以降低企业的运营风险和后顾之忧。

  近年来,各地区、有关部门在第三方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体制机制不健全,法律、政策有待完善等问题,一直以来,第三方环保企业的发展也处于小步慢跑的阶段。根据陈志田的说法,国务院这次出台该项新政策,主要由于之前国家环境污染的整体防控形式不容乐观,治理效果不尽人意,而依靠简单的地方行政监管和企业自发行为,已经不能满足尽快改善日益严重的污染状况要求。

  对于该政策在未来是否会为广大第三方环保企业开启发展的机遇期,以及政府开始涉足企业与环保公司的市场合作领域将会带来哪些问题和影响,还有待时间的观察与行业人士的进一步解读。但对陈志田所在的环保公司来说,这项政策的发布,至少从政策方面为环保设备制造企业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和契机,这将改变以往单一销售设备的传统方式,提供环保整体运营服务意味着新的商机和更大的市场。

责任编辑:l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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