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2 10:15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总概算的编制
(1)总概算的编制说明应文字简练通畅、内容具体确切,表述清晰。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①工程概况:简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设计规模、性质、工程类别、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钢材、木材、水泥用量及定额工日等。
②编制依据:列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或核准)文件、有关设计委托书、设计合同及协议等设计依据;说明资金来源与贷款方式;概算的编制原则、方法,采用的定额、指标、价格及取费标准,价差调整以及专项费用的计算依据。
(2)工程总概算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①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②基本预备费(预备费)。
上述两部分之和称为静态费用。
③应列入总概算中的几项费用,包括建设期贷款利息、建设期价格调增等。其中建设期价格调增按国家现行规定计列。这部分费用之和称为动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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