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30 13:31 来源于网络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建设部制定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并于2007年7月4日印发了《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以不同专业标准分为:
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共14个专业的工程规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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