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在线客服

帮助

24小时客服:010-82326699 400-810-5999

建设工程教育网 > 建筑文苑 > 其他相关 > 正文

建设工程经济:工程量偏差

2015-01-29 13:33  来源于网络  【  【打印】【我要纠错】

  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质水文、工程变更等变化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专业水平的差异,往往在合同履行期间,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工程量偏差过大,给综合成本的分摊带来影响,如突然增加过多,仍然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发包人不公平;而突然减少过多,仍然按原综合单价计价,对承包人不公平。并且,有经验的承包人可能乘机进行不平衡报价。因此,为维护合同的公平,应当对工程量偏差带来的合同价款调整做出规定。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对这部分的规定如下:

  (1)合同履行期间,当予以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合下述两条规定的,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

  (2)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3)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责任编辑:亮亮
收藏分享:论坛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特色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
    提升学习效果
  • 精品班
    4大班次+2-3套全真模拟题+1套预测试题
  • 实验班
    3套全真模拟题+2套预测试题+考前冲关宝典
  • 定制班
    3套模拟题+3套预测题+考前冲关宝典+考前重点
  • 移动班
    以知识点为单元授课练习,
    强化重点、难点、考点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建设工程教育网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